這次嘗試使用blog,畢竟篇幅過長的東西丟在FB上不易閱讀。所以之後如果蘋果投稿沒被採納,就會另外放這邊,或是一些開箱文之類的。
看到某位跟蔡阿X合作多年的大頭X昨天在粉絲團發文,我徹底覺得台灣已經毀了,把盜影片跟二創兩件事情放在一起類比是完全不恰當的。首先我們先來定義二創。從最最最古老的二創來舉例,就說《三國演義》好了。《三國演義》拿了三國時期的「人物」,套用了當時的時空環境,並且參照了《三國志》進行了大篇幅的改編,你會說《三國演義》抄襲《三國志》嗎?只有人物跟時空背景相同,其他諸多種種細節幾乎不同,甚至於對曹操的看法也都是完全不同的,這叫做二創。到現代來說,拿漫畫裡的「人物」來做外傳等等,不要抄得太過頭,不要營利,基本上也可以算是合法的二創。再來說說什麼叫盜影片?盜,就是人家不給的,你偷來用。電影院裡付錢才能看,DVD買來上面寫不得公開播映,但是你拿來公開了,這叫盜。今天谷先生說自己拿的是網路公開資源,但是你所謂「公開資源」就像看到路邊有人搶銀行掉了一大疊在路邊,你撿走,說這叫做公開資源一模一樣,不屬於你的東西,私自佔有,就是犯罪。所謂網路公開資源,是指所有者自願公開給予大家做使用,例如:CC授權或是CC0授權,這兩個授權是採有部分條件或是完全無條件公開給予任何人使用的。也就是我們台灣鄉下經常看到的「奉茶」。如果你路邊的東西隨便撿走,這就是犯罪,小學生都明白的道理,奉茶也只准你喝水不准你整壺扛走。用所謂網路公開資源來打模糊仗,足以看清楚台灣義務教育中的法治教育有多不確實。今天如果只是大批網民批評你,你拿這來說嘴也就算了,現在片商(所有人)都出來要求你不得使用了,還在說「公開資源」,實在可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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